阳光讯(记者 梁萌)11月26日下午,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督察组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史伟一行对灞桥区贯彻落实《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法治督查。灞桥区委副书记、区长邹晓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周开来,副区长孟超陪同检查。
区民宗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秦保局、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资源规划局灞桥分局、公安灞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洪庆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参加了会议。
汇报会由区长邹晓刚主持,副区长孟超就灞桥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督察组对相关工作台账、资料进行了现场核验,并与副区长孟超,区司法局、区秦保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资源规划局灞桥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督察组对灞桥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灞桥区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汇报会结束后,督察组还实地查看了艺园农家乐、周成成农家乐整治及黄巢堡森林公园项目。
区长邹晓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秦岭保护工作再上台阶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一是站位再提高。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短板再提升。要把督导组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认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工作再强化。要提升工作系统性、规范性,以长效机制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提升秦岭保护水平。四是宣传再浓厚。各部门、各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生态建设和秦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编辑:薛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