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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猖狂!偷盗电瓶30余块,作案10余起,被阎良警方抓获

2020-11-12 12:09:1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京)2020年11月6日,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历时一月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男,42岁,商洛人),屈某某(男,42岁,商洛人)抓获。
 
  
  2020年10月18日,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连续接到报警,在北屯街道办发生几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立足破小案,才能保民生”,为此,公安阎良分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周边监控,发现作案人为两名男子,警惕性极高,作案时用口罩和帽子遮挡面部,将作案时用开的车辆停放在监控范围之外,且行车路线早有规划,专走偏僻小路,案件调查一时陷入僵局。
  
  但专案组没有放弃,通过二人行车路线,调取监控,多渠道走访,前前后后历时一月,基本确定该二人的位置。为不打草惊蛇,尽快将嫌疑人抓捕归案,11月6日,分局北屯派出所所长赵明建当机立断,立刻组织带领专案组民警前往西安市某城中村进行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位置安排民警,等待抓捕。
 
  
  民警在寒风中蹲守10余小时后,终于发现两人踪影,确定无误之后,成功将嫌疑人抓获。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供述,在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其二人从西安市出发,先后4次前往阎良区踩点,实施盗窃。两人在阎良区北屯辖区,关山辖区,接连作案数起,偷盗电瓶34块,涉案价值5000余元。嫌疑人对其违法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阎良警方提示:勿将电动车停放在偏僻无人、夜间无路灯照明、没有监控的地方,以防电瓶被盗。在路边临时停放时,特别是在夜间,要为车辆上锁。在车辆的显著位置和主要部件上,涂上专门的色彩或做上难以抹去的专门记号,既便于自己识别,又使盗车贼和收赃者有所顾忌。选择防盗锁时尽量选择“U”型和“O”型的防盗锁,为爱车安装防盗报警设施。电动车或者电瓶一旦失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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