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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公安:“十五项”工作机制 推进“平安杨凌”建设

2020-11-10 14:58:3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围绕“清存量、遏增量”“打早打小”等全面推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出台了群防群治、线索举报奖励、举报人保护、线索滚动摸排、治安乱点挂牌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破小案”、 常态督导推动、目标责任考核、同步上案、周边市县警务协作、警校联动、与监察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十五项工作机制,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杨凌”建设,确保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建立无黑无恶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农城义警”队伍建设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深入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从增强群防群治力量入手,创建了《无黑无恶创建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组建了“农城义警”队,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参与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工作中,“农城义警”队主要以宣传员、巡逻员、报警员、信息员、调解员等“五员”工作为核心,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黑无恶创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工作,参与巡逻防控,搜集社会治安管理情报信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护校安园”等工作,提高了群众对“平安杨凌”建设宣传的知晓率,自“农城义警”队成立以来,全区“两枪一盗”等各类可防情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了32.54%。
 
  
  建立线索滚动摸排和举报人保护、奖励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全面发动群众举报投诉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机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等活动,对全区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有效防止黑恶势力坐在成势。工作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全省率先对外公布局长及局党委班子成员、各警种部门负责人的电话,让群众举报投诉可零障碍直达。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明确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核实,对举报人给予重奖,大大激发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和“无黑无恶”创建的热情。同时,示范区公安局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严格按要求严格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建立乱点整治、矛盾排查化解、“破小案”等工作机制  全面遏制黑恶滋生蔓延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认真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出的“打早打小”的工作要求,研究出台乱点整治、矛盾排查化解、“破小案”多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深入开展“破小案、暖民心”工程,将传统“盗抢骗”、打架斗殴和“黄赌毒”等易发展为黑恶势力的苗头性违法犯罪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小案”侦破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将“小案”当“大案”来破,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集中开展黄赌毒、电信网络领域和交通乱象、治安乱点整治工作。针对乱点整治,专门出台了多项工作措施,对治安混乱区域、案件高发小区、矛盾纠纷突出场所实行挂牌集中整治。出台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长效机制》,对车不让人违法行为等进行集中曝光,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结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实际,出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和各行业单位的宣传责任,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宣传防范。三是联合区政法委、司法局、妇联、法院等部门出台了《杨陵区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1+N”联动工作模式,以责任区民警、社区民警为主体,政法、妇联、司法等多方力量联动,推进家庭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为无黑无恶创建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同步上案、警务协作、警校联动、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全面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创建《无黑无恶警务协作机制》,与周边县区公安机关广泛开展警务合作,签订《杨凌、周至、武功、扶风、乾县、眉县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关中六县区公安机关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务协作的工作意见》,以杨凌为中心,辐射周边各区县,全面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研判、重大案件会商、协作办案、异地用警、联合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有效的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由外而内的净化了杨凌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环境,为示范区无黑无恶创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加强与检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配合,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上案,在侦查违法犯罪的同时,深挖幕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与银行、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打财断血工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建立常态化督导、目标责任考核、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由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警务督察、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根据各警种、部门的职责任务,把督落实、督进度、督成效作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将发现问题和指导整改、推动创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督导问题台帐,列出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照任务、分工和长效机制工作要求,采取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坚持奖惩并举,以考核的指挥棒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赋予能量。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搭建警民交流平台,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无黑无恶创建的积极性,定期主动邀请群众、媒体记者、社会团体、“两代表一委员”座谈,向人民报告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扫黑除恶和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编辑: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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