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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清理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专项整治

2020-10-14 14:45:1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陈春刚)2020年10月14日,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清理破坏陕西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专项整治的公告》(一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近期,部分机构网站平台账号以点盖面、以偏概全不实宣传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大肆炒作“买房致富”“抢房大战”“房价新高”“房价飙升”“市场火爆”“房产投资”等信息,营造紧张氛围,制造虚假热销场面,诱导购房人抢购,趁机哄抬房价。这些违法违规网络行为严重背离中央“房住不炒”精神,严重扰乱我省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确保我省房地产市场稳定,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月的清理破坏陕西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专项整治。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整治重点
  
  1.发布未经有权机关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
  
  2.发布未经有权机关认可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
  
  3.歪曲解读、评论房地产市场政策,误导群众认知。
  
  4.鼓吹“买房投资”“买房致富”“买到赚到”等观点,误导住房消费。
  
  5.炒作“抢房大战”“房价新高”“房价飙升”“市场火爆”“人气爆满”等信息,误导市场预期。
  
  6.使用夸张标题,发布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标题党”信息。
  
  7.依据个别楼盘销售数据,主观臆断房地产市场走势,炒作房价暴涨或暴跌信息。
  
  8.违规宣传含有升值回报、投资收益率、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信息的楼盘。
  
  9.违规宣传含有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信息的未竣工楼盘。
  
  10.以商务合作名义从事“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诽谤中伤”等恶意营销的网络行为。
  
  11.利用网站平台账号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
  
  12.造谣传谣,发布其他歪曲事实、以偏概全不实信息。
  
  三、整治方式
  
  1.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网站平台账号认真筛查清理以上相关的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
  
  2.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区)网信部门均公布专项整治举报方式,欢迎全社会积极举报以上违法违规信息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空间清朗。
  
  3.各级网信部门将会同住建部门对不主动作为、屡教不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网站平台账号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问题严重的网站平台账号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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