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铜川:全面推行医药体制改革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20-09-24 20:18:4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严利君)9月24日,铜川市举办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会议邀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邀请中央、省市媒体聚焦医药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保系统及相关医院、医药企业代表等旁听了会议。

 
  
  相关负责人围绕《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医保扶贫,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标准以及异地就医结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慢性病待遇等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现场与媒体就鼓励中医药产业发展、控制药品价格及网友关心的医保费用报销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为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铜川市医保局自2019年2月组建以来,一手抓深化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一手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双管齐下、多向发力,统筹推进医保脱贫攻坚、打击欺诈骗保、支付方式改革、“4+7”药品带量采购、医保行风建设等医保改革攻坚。
 
  
  市医保局局长张宏生介绍:“《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围绕‘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加快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提标提速和同城同待遇、城乡一体化。
  
  市医保局副局长吴昕表示:“《实施办法》专门规定了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措施,从政策上将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助、待遇享受倾斜和经办服务要求进行了明确。目前全市64019名贫困人口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能够享受参保补贴,还有医疗救助的保障,这些政策构建了医保扶贫的重要基础,每年我市为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超过90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工作。”
  
  哪些人群可以参保?具体的缴费标准如何?医保待遇标准有哪些?市医保局分管领导也分别进行了解读。
  
  《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具体有:一、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我市户籍人口;二、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的长期居住人员;三、在我市全日制大学、中职和技校上学的学生。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筹资标准830元,其中政府补贴550元,个人缴费280元。同时,今年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个人缴费财政资金给予150元定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按城市和农村人员分别给予60元和150元定额资助,特困人员和孤儿个人缴费进行全额资助。集中缴费时间为9月1日到12月31日。
  
  关于居民医保的待遇标准,铜川市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500元、900元和1800元,报销标准分别为75%、65%和55%。同时,铜川市对大病保险的待遇进行了提高,各段报销比例较之前提高了5个百分点。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的封顶线达到30万元,以实现“小病能负担,大病有分担,重病有保障”的目标。
  
  市医保局副局长惠娟表示: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全面实现了“一单式结算”,参保患者在铜川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出院时医保报销直接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二次报销。此外,铜川市异地就医实行备案管理,并开展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