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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2020-06-30 20:29:2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阳光讯 (记者 杜丽芳)6月30日,西安市举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新闻发布会。据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水利介绍,目前,全市11个涉农区县、开发区,137个街镇共配备各类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车7875辆、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压缩站88座、生活垃圾处理厂7座、生活垃圾收集设施8.8万个,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覆盖率达100%,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治理效果非常明显,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了大幅提升。
  
  农村垃圾革命工程实施以来,市城管局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通过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置、制定垃圾治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等有效措施,建立了“村收集、镇街转运、区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运行体系,形成了“门前自己管、村道有人扫、垃圾规范倒”的工作格局,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西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近年来,全市累计增配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5.6万个、分类垃圾桶45万个、垃圾压缩转运车568辆、保洁用三轮车6900余辆,新建街镇垃圾压缩转运站88座,有效地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转运处理能力。
  
  《西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后,大部分涉农区县和开发区较好地落实了相关工作要求,部分区县在完成好市上要求的“规定动作”之外,还积极探索出一些值得借鉴推广的“自选动作”,如:长安区组织部分村庄开展“互联网+垃圾分类减量+再生利用”试点工作,开创了“垃圾银行”运行新模式。阎良区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公司服务模式,在振兴街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探索“分类投放、统一收集、分拣清运、回收利用”新型垃圾处理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村内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问题,也为村民投放处理带来便利。
  
  为集中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我们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同时做好后期监管工作,防止问题反复。
  
  按照《农村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进行奖补,目前2019年度7400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涉农区县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让每户村民朋友都了解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今年以来,共编制发放宣传画册、传单等资料108万余份,微信平台发送宣传信息139万余条,播放宣传标语9000余条。同时,通过对个别村民乱倾倒生活垃圾行为的惩处,教育引导周边村民以此为戒,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将对照《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工作要求,强化统筹能力,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完成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90%,分类覆盖率50%的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依据《西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涉农区县、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其他村庄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管理模式,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最终形成“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街镇分类转运、区县分类处理”的模式。
  
  继续加强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督促各涉农区县、开发区统筹安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合理布局可回收物网点,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别是要提高偏远街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加大治理力度,努力解决治理水平差异较大的问题。
  
  持续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监管。督导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加强对已销号堆放点的巡查,严防“垃圾回潮”现象。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管控情况作为必查项目,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加大考核扣分和惩处力度,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行业指导,紧紧依托区县党委政府,与全市400余万农民朋友一道,合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汇集民智、汇聚民力、凝聚民心、贴近民意,让乡村更美丽、让生活更美好,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编辑: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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