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杨月锋 通讯员 严红)近日,《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定》正式出台,并于当日起实施。
该《决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和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13个方面,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具体规范。《决定》的实施将为渭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法治支撑,进一步提高其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编辑:崔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