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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试点全国领先

2020-05-20 14:37:4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陈维才)“阳光校餐”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受全国营养办委托建立的,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的数据平台。从2013年开始,在全国13个省100个县9200余所学校367万余名学生试点,其中商洛市洛南、商南、丹凤参与“阳光校餐”试点,目前共参与学校94所,涉及学生6万余名。
  
  近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通报了2019年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试点县综合评比排名,商洛市丹凤县、商南县各项数据综合评比分列第一、二名,荣获2019年度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称号。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食堂供餐实现双百。项目试点以来,商洛市将该项目作为规范和提高全市营养改善计划的一个抓手,组织项目学校积极参加培训,抓贯彻落实、抓规范操作、抓精细化管理,确保学生吃上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餐。市县区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各镇办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目前全市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学校、享受学生食堂供餐均实现了“双百”,所有“阳光校餐”项目学校全部实施食堂供餐。
  
  二是专门账户管理,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安排各县区教育、财政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应享受学生数及时准确拨付专项资金。督促各项目学校实行营养改善计划专款专账、专人负责、专账核算,学校食堂账务严格落实周清、月结、期审计制度,学籍管理和营养计划管理有效对接,及时掌握享受学生信息,动态调整享受人数,坚持做到账务清楚、应享尽享,确保资金专项安全使用。
  
  三是统一食材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协调丹凤、山阳、镇安三个县建起了营养改善计划配送中心,实行大宗食材、粮油和蔬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运输、统一配送、统一食谱、统一价格”,其余各县区实行大宗食材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以镇办为单位集中配送,通过制度保障、运行规范,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了食品安全,提高了学校炊管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县区和学校认真按照市上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公开公示内容,统一制作公开公示模板,校校设置公示栏,将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学校领导机构、享受学生数、供餐内容等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促进全市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阳光运行。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规范项目有序运行。市级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定期对“阳光校餐”试点县区实施情况进行网上专项督查,通过查看试点学校上传的内容、图像、食谱、时间、数量、价格等信息,总结工作亮点,发现存在问题,下发情况通报。已累计进行网上专项督查10次,下发通报8份,进一步确保了试点县积极部署、配合督查、规范实施。
  
  六是创新宣传推动,充分发挥食育功能。市上每年确定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下发了《商洛市中小学集体用餐要求》,各项目学校结合“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活动,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队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文明就餐规范养成教育等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健康生活、感恩励志的理念,引导学生养成科学饮食习惯,使学生全面掌握营养膳食知识,充分发挥了营养改善计划的育人功能。
编辑: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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