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崔伟 通讯员 薛丹江)日常出行中,许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在发生事故后,导致头部受到致命伤害。下面发生在同一天的两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造成了严重后果,教训深刻。
5月17日9时15分许,伍某某驾驶陕A7***8号轻型普通货车在色杏路23Km+500m事故点路外倒车进入道路,由于对车后观察不够,操作不当,与道路内直行的党某某(男,49岁)驾驶的陕HR6**9号二路摩托车侧面碰撞,二轮摩托车失控后倒地,造成党某某头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17日13时30分左右,商州区108路公交车开往商州方向,车行至杨斜镇郭湾村九千岔口时,与从路北一住户家路口驶出的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使骑摩托车男子倒地受伤,120到达现场之后,发现该男子已经死亡。
商洛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戴和不戴”有很大区别,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骑手们,出行戴好头盔,安全一路相随。
编辑: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