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渭南市应对疫情防控专家组权威推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二)

2020-02-07 13:03:19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个人的心,疫情防控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认真履行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发出“记录生活轨迹,防控肺炎疫情”倡议。
  
  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护从细节开始,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二、降低感染风险,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如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避免病毒潜在交叉传染。
  
  三、主动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包括每天活动范围、接触人员,防控需要,主动提供。
  
  四、如有可疑的接触史、旅行史,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做好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五、保持良好心态,保持规律饮食和睡眠。
  
  渭南市应对疫情防控专家组
  
家庭预防篇:在家怎么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家庭场所。
  
  一、日常预防
  
  (一)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
  
  (二)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三)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四)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经常通风。
  
  (五)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六)建议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七)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八)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九)准备常用物资。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
  
  二、家庭成员出现可疑症状时的建议
  
  (一)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
  
  (二)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三)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四)患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五)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六)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
  
公共场所预防篇:公共场所怎么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商场、餐馆、影院、KTV、网吧、公共浴池、体育馆、展览馆、火车站、地铁站、飞机场、公交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一、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二、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
  
  三、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疾病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
 

编辑:崔宁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