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疾控中心对2例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2例病例(夫妻关系)均于1月22日11时00分—14时00分在蒲城县联手商城购物,14时05分—14时36分在联手西邻山门巷米客时代就餐;病例女儿及其二爸于12时50分—13时30分在金马百货童装区黄蜂比奇童装店购物。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研判情况,现提醒在以上时间段内出入相关场所的群众即日起自行居家隔离7—14天,避免疫情扩散。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良症状,请及时电话报告。
1.蒲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13-7261603;
2.蒲城县疾控中心,0913-7207909;
3.蒲城县医院发热门诊,0913-7213755。
蒲城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编辑:崔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