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网信办依法查处《新京报》微博账号

2020-06-25 12:50:27   来源:网信中国  

  近日,网民举报“@新京报我们视频”(该账号的运营主体是《新京报》)在部分报道尤其是涉北京疫情报道中存在导向错误、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等问题,严重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为切实规范网上传播秩序,保障涉疫情报道正确导向,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网信办,责令新浪微博依规依约对“@新京报我们视频”禁言处置。国家网信办有关业务局负责人表示,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网站平台更应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特别是新闻媒体等机构在其他网站平台上运营的各类账号,更要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存在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网信部门将依法查处。同时,欢迎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向网站平台和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问题,共同维护网上信息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编辑:徐瑞霞
 

CopyRight 2008---2023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