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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让百姓更好地享受医保实惠

2020-04-27 15:11:12   来源:陕西日报  

       4月2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疫情期间强化医保政策支持
  
  为助力疫情防控,在科学评估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陕西省出台多项医疗保障政策,明确三个“确保”、两个“扩大”、一个“取消”,即确保人群全覆盖、确保费用全覆盖、确保不影响医院救治,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扩大防护用具支付方式,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有力保护群众健康权益。截至4月20日,全省共预拨医疗机构医保基金4.5亿元,累计结算652人,医疗总费用406.2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88.75万元、大病保险1.83万元、医疗救助3.46万元。同时,省医保系统实现经办“不见面办”“及时办”。截至4月23日,省医保中心通过“不见面”服务、远程办公等方式,办理诊疗计划审核1742条、医保目录审核3144条、慢性病起付标准审核21998人。
  
  同时,我省通过多种措施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明确减半征收范围,对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所缴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并规定从今年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最长可为5个月;在西安、延安、榆林、商洛、杨凌、韩城6个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实施减征等。减征措施预计可为陕西省企业减负约28.6亿元。
  
  推动实现监管常态化全覆盖
  
  近年来,陕西省坚决履行守好老百姓“救命钱”的重要职责,强化基金监管和两定机构管理。2019年,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5万家,处理违规机构5694家,追回医保基金2.49亿元,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得到初步治理。
  
  今年是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年,省医保将继续推动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全覆盖,重点治理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加强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重保障体系助力脱贫攻坚
  
  陕西省医保系统将医保扶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坚持精准施策,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助力脱贫攻坚。
  
  按照“制度全覆盖、政策有倾斜、报销更便捷”的工作思路,我省医保系统一方面推动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聚焦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建立参保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一般农户中的“边缘户”、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受此次疫情影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截至3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5.42万人、“边缘户”4.28万人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另一方面,落实倾斜政策、提升服务层级。将所有针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继续落实县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并将服务层级逐步推向市(区)范围,进一步方便贫困群众享受待遇。
  
  做好“4+7”试点及其扩围工作
  
  陕西省积极指导西安市做好国家“4+7”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选药品配送和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政策。试点采购周期内,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1.12亿(片/粒/支)、采购总金额1.62亿元,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0%以上,初步实现以市场换量、换价,有力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应,让改革成果更广泛的惠及三秦群众,陕西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启动“4+7”试点扩围工作。截至4月10日,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共完成中选品种采购3785万(片/粒/支),占采购年度任务量的45.29%,进度好于预期,社会反映良好,参保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为做好西安与扩围政策衔接,省医保局指导西安在试点期满后,继续实施带量采购,与全省保持同步,确保改革平稳运行。(记者 杨静)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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