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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李二中被任命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0-06-25 09:52:10   来源:榆林日报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凯盈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凯盈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洪潮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洪潮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博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20年6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博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博同志简历
 
  
  李博,男,汉族,1964年9月生,陕西神木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榆林高等专科学校数学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4年8月,府谷中学教师;1984年8月至1992年3月,府谷县教育局、教委工作,1992年2月任基教科副科长(其间: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参加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班数学专业学习);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榆林地区教育局工作,1993年3月任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8月任师范科副科长,1997年1月任基教科副科长;1998年5月至2001年7月,榆林行署(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2001年7月至2004年9月,榆林市文化文物局副局长;2004年9月至2009年12月,榆林市文化文物局局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榆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榆林市委常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榆林传媒中心党委书记;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20年6月至今,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二中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20年6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李二中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二中同志简历
 
  
  李二中,男,汉族,1974年7月生,河北秦皇岛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党组宣传部)副主任,中共榆林市委常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党组成员。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厂化学专业学习;1994.08—1996.09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运行部生产实习;1996.09—2003.07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运行部水处理副值、化学领班;2003.07—2005.11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政工部青年干事(其间:2001.09—2005.07在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5.11—2011.0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直属党委办公室专责、主管、副处长兼直属团委书记;2011.09—2016.12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直属党委)党建处副处长、处长;2016.12—2017.12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部(直属党委)党建处处长兼组织处处长、副主任;2017.12—2020.06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2020.06至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党组宣传部)副主任,中共榆林市委常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党组成员。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6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纪 磊为榆林市信访局局长;
  
  杨文慧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福堂榆林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张 利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建标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燕妮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徐晓炯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忠东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苏晓娟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永旺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惠海胜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 江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
  
  马 验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晓钢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惠东东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乔幼涛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闫 虹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 静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小明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白海涛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永颖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晓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忠东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 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马玉荣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姬治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白东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 利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建标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燕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惠子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闫 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苏晓娟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 军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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