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陈春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这也就是说,普通住宅期限到的时候,会自动帮你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上建的房子使用期满了之后,续期需要个人提前办理,并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该地块将要用于公共利益建设等,将会驳回土地的使用权限申请。
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购房者没有提出申请或者获得续签批准,国家将会收回该土地,当然,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国家也会给到一定的补偿。
编辑:薛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