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刘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我省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对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由省长刘国中担任总指挥长,常务副省长梁桂、副省长魏增军和省军区副司令员张黎鸿担任副总指挥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晓中、魏稳柱和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胡保存、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担任指挥长,秘书长由省水利厅副厅长兼应急厅副厅长担任,成员由省直23个工作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调整明确了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与省应急管理厅对外是两个机构,分别以各自名义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承担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防汛抗旱工作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处长担任。
编辑:徐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