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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交警大队多方合力 保障学生安全出行

2019-11-14 19:14:4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李万良)11月13日上午,渭滨交警大队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和“十百千万工程”内容要求,结合网民“枫叶满山时”在二三里发帖称:新建路中学门前人行道上排满单车,学生放学时人行道无法通行,学生与车道行驶的车辆抢道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贺东的批示要求,同时按照支队领导指示,联合渭滨区教体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哈罗、青桔公司负责人,深入辖区话剧团等路段,对这一问题进行实地专题调研,分析论证,多方合力解决隐患问题,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出行。渭滨大队副大队长李海燕、经二路中队中队长郑瑢、指导员张荣程,综合执法大队考核办徐小波,新建路中学书记王平、副校长张靖,教导主任梁明波和共享单车公司负责人全程参加。
  
  联合调研组一行,对新建路中学门前话剧团路段的交通安全进行了实地查看,对人行道上设置的共享单车停车位逐一进行检查,对沿街门店的经营情况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现场召开专题磋商会议,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体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全力为广大师生安全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后,调研组一行在新建路中学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新建路中学书记王平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对学校门前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说明。综合执法大队考核办徐小波表示将对新建路中学门前存在的人行道共享单车车位设置不合理、沿街门店出店、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哈罗、青桔两家共享单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公安交警和综合执法部门,取缔不合理停车位,管理好共享单车,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渭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海燕对新建路中学、综合执法大队、共享单车公司,多年来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倡导师生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缓解机动车辆对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的压力,共同为广大师生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最后,经多方协商讨论达成以下六项治理措施:一是综合执法部门对人行道上的不合理共享单车车位予以取缔;二是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出店、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三是渭滨大队经二路中队将加大对新建路中学门前话剧团路段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四是渭滨大队将在滨河北路增设学校安全警告标志,为新建路中学学生安全通过马路提供保障;五是在话剧团路南北路口各设置一块学生放学高峰时段临时限行交通告知牌,禁止高峰时段机动车辆通行,彻底消除机动车辆和学生抢行的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出行安全;六是新建路中学将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告知学生及家长上学、放学时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轻学校周边交通压力,同时告知接送学生家长将车辆停放在较远的停车场点,严禁在校园周边道路乱停乱放影响通行,全力为广大师生筑牢安全出行防护墙。
编辑:芮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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