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佟怡)11月6日,西安2019-2020年度高峰供气集中供热工作动员大会举行。会议上公布了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供暖时间,要求供热企业8日至11日错峰点火运行,15日采暖季首日室内供暖温度达标。
15日0时 室内供暖温度需达标
西安市城管局要求各集中供暖企业11月3日前完成管网冷循环工作,检修完成供暖设备。11月5日前,完成储煤、锅炉及管网再检修等所有供暖前期准备工作。
11月8日起,各集中供热企业逐步开始预供热,其中燃煤锅炉、利用电厂余热企业及污水源热泵企业从8日至11日错峰点火运行,天然气锅炉从9日至11日错峰点火运行,11月15日零时全部达到规定供暖温度。
各集中供热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将锅炉点火运行时间提前,但不得推迟。
投诉多、评价差的供热企业将处罚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西安市2019年-2020年集中供热企业奖惩考核办法》。办法提出将对西安市城区集中供暖企业实施量化考核。
考核各集中供热企业在供热质量、供热服务、供热安全运行、供热投诉、信息上报、分户计量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供热期结束后,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市民满意的供热企业予以奖励,同时对市民投诉多评价差的供热企业进行经济处罚。
全市集中供热投诉电话为12345,如果供热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编辑:徐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