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潘定安 实习记者 奚钦 通讯员 张小龙 祁佩)11月1日,酒后驾驶的吴某被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送进拘留所执行拘留。据了解,这是该男子两次酒驾被吊销驾证后,再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河交警查获。
9月10日晚,白河交警城区中队民警在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中,一辆摩托车在离检查点约10米远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民警觉得该车形迹可疑,随即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吴某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吴某称晚饭期间自己一个人在家喝了些白酒,饭后朋友约他出去去玩,他本以为一个人没喝多少酒,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心存侥幸独自骑车出门,没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查获了。
经核查,这已经是吴某第三次酒后驾驶被查。2014年2月23日饮酒驾驶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罚款1000元;2019年1月27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9月10日,吴某涉嫌无证且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再次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