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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麟游法院宣判涉恶第一案

2019-10-17 16:02: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杨剑虹  王岚)10月17日,宝鸡市麟游法院公开宣判赵某某等8人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对恶势力成员赵某某等5人分别判处六年九个月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7.8万余元,追缴非法所得180余万元;对周某某等3人按照其参与实施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十个月以上至一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由麟游法院付建平院长担任审判长,会同2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开始,形成了以赵某某为首、以李某某、吕某某、许某某、任某某为成员的人员相对稳定、组织较为分散的恶势力,在麟游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区别划分主从犯,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是麟游法院2019年审结的首起涉恶案件,该案的公开宣判彰显了麟游法院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成效。下阶段,麟游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奋力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局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编辑:芮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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