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李浩)假称自己是省公安厅副厅长,在网络上与女性受害人以“男女朋友”交往,骗取受害人钱财达50万。近日,未央区检察院受理一起嫌疑人涉嫌冒充公职招摇撞骗人的案件。
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了家住未央区的刘某,杨某先是自称在陕西省某机关工作,后又调职至陕西省公安厅任副厅长。在与刘某接触的过程中,杨某一直穿着警服,但未佩戴任何警衔、警号等,刘某也信以为真。4月底,两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杨某以给家人看病、购买古董文物等为由,从刘某手中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杨某将骗来的赃款用于还贷款、交房租、吃喝、旅游等。并且,在与刘某交往的过程中,杨某还于2018年8月与其现任妻子登记结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身份骗取被害人刘某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未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
检察官温馨提示,网络虚拟世界真假难测,大家在交友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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