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当庭调解“简”出实效 青年法官实力担当

2019-08-19 16:10:4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朱博)8月14日下午,未央法院庭审评查第三小组按照“三评查”活动安排,对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波主审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了庭审评查,并同步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原告李某诉称,其于2013年3月入职被告深圳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未享受带薪休假,被告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三倍工资。2018年11月起,被告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并一直要求其离职。2019年7月1日,其与被告终止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2.38万元、社会保险损失4800元、未休年休假工资6500元、2019年7月提成奖金550元。
  
  庭审中,主审法官李波驾轻就熟、镇定自若,从容把握庭审节奏,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重点突出。考虑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主审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调解,结合双方诉求及案件事实,耐心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当庭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后,评查小组成员高度肯定庭审活动,认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程序完整,节点转换衔接自然,主审法官总结争议焦点准确,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得当,法言法语运用熟练,整个庭审仅用时45分钟,简易程序“简”出实效,体现了员额法官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
  
  李波法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拓宽审判思路,加快办案进度,助推结案“头号工程”实现新发展。

编辑:佳佳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