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张先生在某App购买机票出票后得知,值机已在出票前两分钟关闭。张先生要求客服全额退款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App运营公司全额退票款890元,但张先生认为关闭值机仍出票属于消费欺诈,要求App运营公司三倍赔偿的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那么,遭遇飞机票“陷阱”该如何维权?
根据消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或服务价款的三倍。也就是说,消费者能否获得三倍赔偿,关键在于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而判断方法关键在于经营者是否具有隐瞒真实情况的主观故意。换言之,经营者明知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发布信息不相符,则构成欺诈。
例如,人们在选择机票时,会综合考虑航班所属航空公司名称、飞机型号、出行时间、机票价格、托运行李服务、是否提供飞机餐等因素,再下单订票。如果实际提供的飞机运输服务内容中,涉及前述因素与公开售票信息不符,经营者则构成欺诈。如不提供免费托运行李服务或飞机餐,却不予以标注,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上述足以影响乘机人选择订购航班的因素,均可视为评判是否构成消费欺诈的要素。尤其是廉价航空,消费者一定看清停靠机场、飞机餐、行李托运等服务信息,避免消费疏忽。
编辑:杨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