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紫阳交警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负责人强化管理约谈

2019-08-08 15:45:0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李孝华 通讯员 杨超 赵立志)为推进新国标的实施,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行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2019年3月14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做好三秦“夏季严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8日,紫阳大队召集紫阳县城区和蒿坪镇等16家摩托车销售商负责人召开“紫阳摩托车、电动车销售负责人强化管理约谈会”,交警大队(黄建、焦山、李正斌、赵立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股股长胡波、16家摩托车销售商负责人等人出席会议,李正斌主持组织学习讲解了“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车管所对如何具体办理电动摩托车进行讲解,胡股长就规范电动摩托车市场销售行为,进行强调,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更不能误导消费者,黄建副队长,从交通管理方面强调,电动摩托车已经拉入机动车管理,交警大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夏季严整治,防事故专项整治,对无证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会上参会人员热情交谈,畅所欲言,交警大队和工商部门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编辑:张凡非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