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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公开审理“乱村整治”第一案

2019-07-14 17:26:3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李希  通讯员 刘娇娇)7月9日,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谢村镇海莲村村委会公开审理宣判被告人董某珠、李某琴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审委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赵永恒担任审判长。该案是洋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起“乱村整治”案。
 
 
  自2014年以来,董某珠多次以他人建房、通行及村集体修路占用其宅基地为由,采取阻挡他人施工、挖断集体道路、堆放建筑材料堵路等软暴力,强行向多户建房户及村组集体索要款项;并在不符合晋升高级工条件的情况下,多次到市县信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缠访、闹访,要求县相关部门为其解决高级工待遇问题,同时,进一步要求享受技师待遇,在相关部门调查、复查、复核、认定、告知其不符合享受技师待遇的情况下,多次单独或伙同李某琴携带孙子进京非访,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果严重。
  
  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针对各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涉案罪名、案件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两名被告人还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董某珠、李某琴均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依法追缴董某珠非法所得135026.6元,依法返还被害人王红家及海莲村八组集体30100元,其余部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法院抽调刑事审判庭业务能力强的多名法官成立了合议庭,抽调多名法警与县公安局干警联合执行办案,落实押解、安保、维持庭审秩序等工作,县检查院选精兵强将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群众等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在庭审现场,县司法局还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当日,共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000余册、《农民身边的法律》600余本、《与法同行》读本700余本。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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