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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如何缴纳采暖费?

2019-07-02 15:31:3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目前根据《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文的规定,对于集中供热居民用户,如果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并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按照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我市居民总热价为5.8元/每月每平米,基础热价应为总热价5.8元/每月每平米的30%,即:(5.3+0.5)元/每月每平米*30%。不过具体到各省市就要看相关文件规定了。
  
  因为供暖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带有公用服务性质,只要收缴的取暖费达到一定比例,即使还有欠款也要供热,而且现有的供暖设施决定了必须每户保证供热,才能达到整体供热效果良好和不加大供热成本的目标,如果一个楼里的少数居民停止供暖,相邻房屋就要受到影响。一旦大面积停止供暖,必然会增加供暖公司的运营成本,影响供暖质量。而且这一问题受限于现有的集中供暖、按面积计费的方式。按分户计量的标准安装分户供热系统是以后的趋势,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采取分户计量的方式,因而将来可以按每户的实际用热量,收取供暖费用。记者 殷彤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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