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郭璟霖)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对数字集群通信的需求,推动新技术新业务应用,有效提高频率使用效率,促进数字集群通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使用实际,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显示,工信部将对806-821/851-866MHz频段(以下简称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调整,新增基于PDT(专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技术体制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使用800MHz频段,基于iDEN、GoTa和GT800技术体制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不再规划使用800MHz频段;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原则上应以集群组网模式部署,不得采用常规对讲、直通模式或转信模式作为日常通信方式;使用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其频率使用率要求为频段占用度不低于70%,区域覆盖率不低于50%,用户承载率不低于50%,年时间占用度不低于60%。
编辑:杨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