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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渭滨交警大队迅速约谈“6•24”事故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

2019-06-25 15:49:1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李万良 记者 张伟)6月24日下午15时许,宝鸡渭滨辖区龙山路发生一起因公交车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两辆公交车和一辆小型面包车及其它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推进重点车辆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公交公司企业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公交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25日上午,渭滨交警大队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公交公司二厂负责人对“6•24”交通事故认识的情况进行了汇报。紧接着副大队长郭峰对“6•24”交通事故的前期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通过该起交通事故指出了公交运输企业日常管理中教育培训、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盲区、内部派车制度、动态监管和客运车辆隐患排查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副大队长李海燕详细介绍了龙山路及周边的道路交通情况,要求公交公司从“人防、技防”多层面加大安全提醒,公交车驾驶员对于每天行驶的路线,必须了如指掌,对行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应该具有防范和紧急避险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把源头管理关。
 
 
    最后,渭滨交警大队长吴治科就近年来公交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的成因进行了剖析,要求公交公司立即召开企业全体员工专题教育会,深刻吸取“6•24”交通事故教训。同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公交公司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交通安全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时刻牢记“生命大于天”,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分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强内部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车辆日常维护、安全检查及驾驶人安全教育,对车辆的保险年检等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教育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力争在源头管理工作中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三是加大公交驾驶员非工作时间段的教育监管,严防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强警企协同共治,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全力保障公交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通过约谈,公交公司方面对渭滨大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并承诺公司方面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从驾驶人管理教育、车辆隐患排查、安全制度落实和奖惩讲评考核上下功夫,加强整改力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搞好所属车辆的安全运营,给全市人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公交服务。

编辑:张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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