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泾阳县公安局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传活动——兴隆会场

2019-05-29 18:21:2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徐强 记者 李瑜)近日,泾阳县公安局在兴隆镇太河村委会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传活动(兴隆会场)。泾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强出席活动并讲话,兴隆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县局扫黑办、指挥中心、政工室、兴隆派出所及兴隆镇有关部门参加活动,兴隆镇党委书记王勇主持活动。   
 

    活动中,刘国强同志深刻阐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泾阳县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围绕辖区实际,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为在场全体人员上了一节内容丰富的扫黑除恶知识课。他强调,广大群众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量之源,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就是要表明我们公安机关有信心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一切黑恶分子在泾阳地域内“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就是要让群众全面认识、理解扫黑除恶工作,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就是要让群众明白扫黑除恶对自身的好处,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案件线索、敢于检举揭发、勇于指认作证,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之势。最后,他奉劝涉黑涉恶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宣传活动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小品、舞蹈、有奖问答等形式,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在一个半小时的活动中,在场人员被活动的精彩表演深深吸引,现场掌声雷动,演出过程精彩纷呈。
 

    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营造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奖品1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0块,接受群众咨询180余人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张凡非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