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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出台市管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

2019-05-28 11:10:1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姚渤潮 张雁 杨龙)日前,洛南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出台了《洛南县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据介绍,该办法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市管领导干部,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实绩考核评价工作遵循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公、检、法、工会、工业集中区等单位所有市管领导干部(洛南中学等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依据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实施)进行年度考核。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内容主要由年度目标任务和社会评价两部分组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任务和参与中心工作任务。社会评价主要包括个人自评、主要领导点评、同级干部互评、下级负责人测评、民意调查等。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主要采取对标自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社会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分类考核,其中社会评价主要采取领导干部自评、主要领导点评、同级干部互评、下级负责人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规定市管领导干部考核程序和步骤分为:实绩公示、岗位绩效考核、中心工作考核、领导干部自评、主要领导点评、同级干部互评、下级负责人测评、民意调查和实施加减分。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每半年一次,其中,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70%。考核采取千分制形式,其中,目标任务占600分(岗位职责任务占400分,中心工作任务占200分),社会评价占400分(其中主要领导点评、同级干部互评、民意调查各占100分,领导干部自评、下级负责人测评各占50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

    在县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配合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组织实施,严格考核工作程序,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编辑:张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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