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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检察院开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2019-05-27 10:44:2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姚渤潮 陈涛)日前,洛南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认真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受案规则》,通过多项举措开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保障涉黑涉恶案件高效快速办理。

    该院开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查、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案件信息,确保不在案管环节贻误时机。对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涉黑涉恶案件,加大流程监控力度,对办案期限实施动态、跟踪监督,及时预警。对侦查机关和该院业务部门移送审查、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文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等)是否注明涉黑涉恶案件类型和适用法律等进行严把关、细审查,确保不出差错。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结后,及时督促、提醒办案人员尽快提请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确保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对涉黑涉恶案件,统计人员及时汇总、分析办理案件的数量、时限、类型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评查力度,督促办案部门提高办案质量。

    目前,洛南县检察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41人,依法批准逮捕6件35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14人,已判决1件3人。通过及时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编辑:张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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