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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致死趁着夜色逃跑 扶风交警2小时破案

2019-05-24 16:22:3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邓锦龙 通讯员 贺志怀)5月22日21时,扶风县店法路法门镇石碑村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扶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小组,连夜开展排查,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成功破获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据了解,5月22日21时09分,扶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122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报警:店法路法门镇石碑村口处有一辆自行车被不明车辆撞倒,路旁躺着一位老汉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有一老人躺在路边以及被撞自行车和仅有的刹车痕迹,现场询问受伤老人说他由于天黑推自行车回家时被撞了倒地,由于不能动弹随后又被人拖到路边,车就开走了,只知道撞他的车比较大,民警一边开展现场勘查与调查走访,一边找寻老人家属前往医院护理。经了解,伤者李某某系扶风县天度镇南阳村李家庄组,案发现场无目击证人,经同步走访报警人也未得到任何有价值线索。5月23日凌晨,李某某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逃逸事故的侦破抢的就是时间,勘察完现场后大队事故中队连夜抽调5名精干警力立即排查,由于线索极为有限,加之现场周边无监控设施,给破案带来极大难度。5月22日22时许,正在排查的民警接群众报警称:“他在店法路通过时发现一辆货车疑似发生交通事故短暂停留后逃逸,并提供了模糊的车辆号牌照片,由于自己没有看到案发经过感到不能肯定就没有立即报警。”办案民警立即调整思路,确定“以车找人、用监控寻车”的工作思路,30分钟后,号牌为陕C25***自卸低速货车进入民警视线,23时许办案民警在天降线冀东水泥厂将已装满水泥的肇事车辆截获,看到民警的出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5.2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成功侦破。
 
    目前,王某某已被扶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扶风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相反,如果选择逃逸,那将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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