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商洛交警支队曝光五名被“终生禁驾”人

2019-05-23 15:18:4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薛丹江 记者 崔伟)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通知》,为了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和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现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的违法人员公告如下: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吊证案由
承办大队
1
李  涛
612527  XXXXXXXX 0016
柞水乾佑街镇
肇事逃逸
柞水大队
2
何建光
350301  XXXXXXXX 1454
福建莆田市
肇事逃逸
洛南大队
3
张  振
612501  XXXXXXXX 0979
商州杨峪河镇
饮酒交肇
商州大队
4
伦明耀
612522  XXXXXXXX 3019
洛南县城关镇
肇事逃逸
洛南大队
5
雷  斌
612522  XXXXXXXX 0317
洛南县永丰镇
肇事逃逸
洛南大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商洛交警提醒: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广大市民若发现上述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请及时举报。

编辑:张凡非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