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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两男子持刀砍人 时隔两年投案自首

2019-05-22 12:05:29   来源:阳光报-阳光网  

    阳光讯(文丁丁 记者 白璐璐)近日,榆阳区公安局驼峰路派出所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敦促两名网上逃犯余某、贺某投案自首。

    5月12日,驼峰路派出所刑事中队民警在线索摸排中获悉金沙路有两名网上逃犯近日回到家中,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该中队副中队长吴建华迅速召集了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在得知贺某和余某有投案自首的想法后,副中队长吴建华安排民警与贺某、余某的家属取得联系。

    民警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向贺某、余某做思想工作,讲解了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经过连日做思想工作,贺某、余某终于放下思想负担,于5月15日主动来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2015年7月22日,余某(男,佳县人)伙同贺某(男,佳县人)张某(在逃)在榆阳区东沙银沙福苑西门附近持刀将张某某砍伤,经驼城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某属轻伤二级,2019年3月25日,贺某、余某被榆阳区公安局驼峰路派出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贺某、余某已被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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