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范启斌)“猴菇”厂家发现西安市有批发部销售其饼干,将批发商和制造厂家告上法庭。昨日下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是国内首家专业食疗公司。江中公司于2013年起生产、销售“猴菇”酥性饼干产品,并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获得全国广大消费者认知。2014年1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13055691号“ ”商标,注册人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13055691号商标转让注册,受让人为原告江中公司。
江中公司发现被告西安市新城区健民小食品批发部(以下简称:建民批发部)经营的超市销售的猴菇饼干上使用了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该饼干生产商为被告兴平市益士利食品厂(以下简称:益士利食品厂)。故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建民批发部停止销售侵犯第1305569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2、判令益士利食品厂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第13055691号江中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建民批发部停止销售侵犯第1305569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2、判令益士利食品厂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第1305569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模具;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