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长安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

2019-03-24 15:53:3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严文辉 文/图) 3月18日上午,西安市扫黑办联合省、市十余家新闻媒体来到长安区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安区法院审结的首起恶势力团伙案件——呼龙龙等八人寻衅滋事及伪造公司印章一案进行专题采访。西安市政法委宣教处孙玉泉处长、长安区政法委副书记张军成组织该案侦查、公诉、审判人员接受采访。
 
  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军,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尚军,刑事审判庭庭长杨平昌、副庭长田力以及该案相关承办人员分别就呼龙龙一案的侦办、审查起诉及审判过程向多家媒体记者做了详细介绍。
 
 
  案情回顾
 
  2016年,呼龙龙伪造与被害公司的煤炭买卖合同,并以此向其上级公司举报被害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自己密谋交易、收受钱财,并指使胡某等7人向被害公司餐厅等地泼洒柴油,向该公司车辆泼洒油漆,向该公司工作人员发送恐吓短信。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在本案侦查过程中还在呼龙龙住所搜查出多枚伪造的单位印章。
 
  2017年底,检察机关以呼龙龙等八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向长安区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月16日,两高两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在此背景下,长安区法院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经对呼龙龙一案多次研判,长安区法院认为该案中呼龙龙等八人具有恶势力特征。后经与长安区检察院会商,长安区检察院在对该案依法补充侦查后,追加起诉呼龙龙等八人为恶势力。
 
  案件审理期间,长安区法院党组也高度重视该案审理进程,多次听取案件进展汇报。为确保案件审判结果公正、适用法律准确,长安区法院还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刑事领域专家教授前来法院,就该案中存在的部分事实认定争议等问题提供咨询指导意见,从而为该案的顺利审结提供了必要支持。
 
  2018年10月26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宣判,以呼龙龙犯寻衅滋事罪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又三个月,对其余七被告人则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定罪处刑。宣判后,呼龙龙等八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呼龙龙一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安区法院审结的第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该案的审结,为长安区法院打好扫黑除恶案件审理攻坚战吹响了冲锋号,也为该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积累了经验,有效震慑了涉黑涉恶势力,充分展示了长安区法院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的坚定决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徐瑞霞
  

CopyRight 2008---2023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