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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定金后不想卖房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9-09-19 15:20:08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一帆)虽说买卖是以诚信为主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房价波动过大而导致卖房者中途反悔的事件并不少见,那么卖房卖到一半,突然反悔真的行得通吗?如果反悔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
  
  已经签了定金合同能反悔吗?
  
  根据《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如果你已经与购买方签订了定金合同,但是又反悔不卖房的话,你就需要赔付双倍的定金给购买方,万一定金数额较大,双倍就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反悔解除合同须协商并付违约金
  
  假如房东和别人签订卖房协议,签完之后房价上涨,觉得这个价卖房亏了。想反悔解除合同,可以吗?
  
  首先,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次,房东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房东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也必须与买家协商一致,则双方可自愿解除合同。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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