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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推出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 (庆典版)

2019-10-12 17:26:5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在建司七十周年之际,重磅推出纪念版产品——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该保险产品可满足客户的子女教育、养老规划、家庭财务管理等需求,为客户送去贴心的关爱与守护。该保险产品具有五大亮点:
  
  超快速度,十年满期。该保险产品,满期领取早,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10年满期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领取满期保险金,财务安排更加灵活。
  
  超强实力,五年给付。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照合同约定,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每年可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领取年金,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每年可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领取年金,连续给付5年,关爱更贴心。
  
  真情回馈,灵活组合。为满足客户需求,该保险产品可选择搭配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或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或国寿鑫尊宝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组合投保后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的年金、满期保险金均可转入上述万能保险产品。
  
  尊贵权益,可借可领。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年金领取或者将年金和满期保险金转入前述三款万能保险产品,实现按需规划、灵活支配。应急时,客户可启用保单借款和部分领取功能,解决燃眉之急。一份保单,既是保险金,也是备用金,真正体现了客户至上、因需而变。
  
  关爱人生,传承无忧。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让责任和爱心得到传承。若被保险人不幸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
  
  以30岁的鑫先生为例,为自己投保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选择3年交,年交100000元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33060元。自合同生效年满5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每年领取年金60000元,共计领取5次,合计300000元。当鑫先生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10年满期,可以领取满期保险金33060元。同时,鑫先生还享有身故保障责任。此外,鑫先生可选择组合投保前述三款万能保险产品。
  
  七十载不忘初心,七十年守护幸福。中国人寿始终以专业、真诚、高效、便捷的服务回馈广大客户的支持和信赖,公司也将继续深耕寿险沃土,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踏实、放心、全面、优质的保险保障服务。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利益条款》、《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条款》、《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条款》、《国寿鑫尊宝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条款》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为准。特别说明万能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的部分是不确定的。详情请咨询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5519或到当地中国人寿营业网点咨询。)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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