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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5:08:3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高小雨 通讯员 冯保成 宋成)陕北黄土高原的冬日透着凛冽,可生态守护的融融暖意从未停歇。12月9日上午,子洲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子洲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辖区群众家中院子,有一只“猫头鹰”咬死家鸡且性情凶猛,存在安全隐患,请求警方介入处置。
群众有所呼,部门有所应。接警后,子洲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一方面安排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另一方面同步联系子洲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处置——这一“公安+林业”的快速响应模式,正是当地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的常态化举措。
抵达现场后,民警首先疏散围观群众,设置临时安全区域,避免无关人员靠近引发危险。此时,那只“肇事”的猛禽正盘踞在院内墙角,目光锐利、羽翼丰满,见到人员靠近时仍试图扑击。子洲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随即上前细致观察,通过其外形特征(面盘显著、耳羽簇发达、体型较大)确认,该猛禽并非普通猫头鹰,而是学名“雕鸮”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

为避免直接捕捉造成应激伤害,公安民警与穿戴专业防护手套和护目镜的林业局工作人员默契配合,仅用数分钟便将其安全收容进专用收容笼具,全程未对雕鸮造成任何伤害。随后,众人将雕鸮带回县林业局进行全方位细致检查。工作人员通过观察其羽毛光泽、喙爪状态,结合行为反应判断,确认雕鸮无外伤、无疾病,精神状态活跃,捕食能力正常,完全具备野外生存条件。
为确保雕鸮顺利回归自然,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提前勘察,最终选定子洲县一处植被茂密、远离居民区的深山区域作为放归地。当日下午,在民警与林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收容笼门缓缓打开,将雕鸮小心翼翼取出,让雕鸮在笼外短暂停留、适应环境,随后放飞,雕鸮振翅滑翔,消失在山林深处,重归自然家园。
此次救助行动,不仅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更彰显了子洲县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联动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子洲县创新构建“公安+林业+乡镇+群众”四位一体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同步组建由公安、林业人员、护林员及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巡护队伍,累计收缴、救助并放飞雕鸮、大天鹅、石鸡等保护动物42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