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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23:4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崔宁)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正式颁布实施。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雅丽介绍到《条例》的主要特点为,一是属于创制型立法。在目前没有明确上位法的情况下,陕西省《条例》聚焦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制约性、关键性问题,是以科学思维谋划促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的务实举措。二是突出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不仅仅指工作层面的推进,更多的是指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科研、科普、保障、激励等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完善,体现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激励保障体系等全方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促进”则是期望通过人财物等的投入与权利的保障,实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双轮驱动。三是条文简洁,内容具体。《条例》不设“章”,共三十一条,总体分为五个部分。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高红霞表示,陕西要落实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要把落实《条例》与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结合起来,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扩大省社科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规模,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研究阐释,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史、周秦汉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护、“一带一路”等与陕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特色专题研究,加大对“绝学”、冷门学科的扶持力度,广泛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合作研究,推动形成一批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同时,组织开展好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条例》的出台,为我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将持之以恒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陕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