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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邻里口角引冲突,动手动口均担责

2025-09-17 12:56:5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远亲不如近邻”,可同住一个小区的陈某和吴某,却因琐事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最终双方都要承担责任。近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邻里侵权纠纷,为大家理性处理邻里矛盾提了个醒。

事情要从 2024 年 12 月 8 日说起。此前陈某的女儿曾戳伤吴某表妹,当天中午吴某母亲找陈某沟通,不料陈某言语恶劣,不仅跟老人争执,还辱骂吴某和其母亲。吴某得知消息后,赶到陈某楼下理论,两人很快陷入互骂。期间吴某曾想动手,被母亲和围观群众拉开,但双方没停嘴,陈某还多次言语挑衅。最终吴某上前撕扯陈某胳膊,两人打了起来,都受了伤。次日,陈某因外伤引发全身疼痛、头晕住院,之后将吴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8500 余元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谁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谁就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被侵权方自身也有过错,可减轻对方责任。本案中,陈某先辱骂他人,是矛盾的“诱因”,后续还挑衅,有过错;吴某没理性沟通,反而互骂还先动手,同样有错。综合来看,法院判决吴某对陈某的损失承担 50% 赔偿责任。

法官特别提醒:别以为“光动嘴没事”,言语辱骂可能侵犯他人人格权,还会激化矛盾;也别觉得“被骂了动手就有理”,就算遭语言冒犯,也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邻里相处多包容、少冲动,才能避免小事变麻烦。(通讯员 姜曼)

责任编辑:奚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