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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2:09:3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按照西安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碑林分局迅速响应、周密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针对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全力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夯实工作责任 部门联动整治
6月13日、14日,公安碑林分局持续组织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联合西安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拉网式”专项巡查、检查。重点针对碑林区朱雀花卉市场、建国门老菜场、文艺南路花鸟鱼虫市场、长乐公园、兴庆公园、环城公园、东门顺城巷早市、小南门早市、部分餐饮场所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交易的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查看经营场所售卖的动物种类,甄别是否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并对相关场所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台账记录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同时对公园及周边易存在的遛鸟行为, 仔细甄别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出售野生保护动物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共出动警力86人次,检查重点场所28家次,商户47家,集贸市场5处,餐饮场所14家,有效遏制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巡查力度 严惩违法犯罪
2025年6月14日上午,文艺路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围绕环城南路和平门——建国门外环城公园易存在遛鸟行为地进行重点巡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在巡查至和平中医医院对面环城公园处,接群众举报有人遛国家保护动物(画眉),民警遂赶往该地点进行核查,其遛鸟人反侦察意识强,民警赶到地点时其已逃离现场,将鸟遗留在此处,民警现场查获鸟5只,经现场甄别其中4只为画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为黄喉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现已将查获的5只鸟带回派出所救助。目前文艺路派出所正对遛鸟人员信息开展追踪核查,依法严厉惩处。
6月15日早,民警在经九路早市开展日常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有一个卖山药摊主携带两只鸟,该鸟外形特殊,羽毛特征与常见家禽明显不同。凭借职业敏感性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并初步判断该鸟为黄喉鹀,可能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询问, 该摊主称三年前在回民街鸟市购买,自己一直养在家中, 并不知道此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民警随即依法将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对鸟类进行专业鉴定和救助,经过西安市野生动物急救站工作人员鉴定,该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广泛发动宣传 营造保护氛围
各派出所内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向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法律法规,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以及在醒目部位张贴《常见非法买卖野生鸟类图集》、《保护野生鸟类共建美丽家园倡议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形成全民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6月14日上午,柏树林派出所民警在早市开展专项巡查、宣传工作中,一群众向民警求助:自己捡到一小鸟,需要救助,民警经现场查看该小鸟应是刚出巢幼鸟,身体外表未发现有外伤。民警遂联系西安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甄别为国家“三 有”保护动物——雨燕,后将其已送至野生动物保护站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