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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医院关于不收取门诊预交金并调整住院预交金额度的公告

2025-03-29 11:59:26 来源:兴平市人民医院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轻患者的预付资金压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根据《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召开取消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预交金工作推进会的通知》要求,兴平市人民医院将继续不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医院各科室病种统计分析情况,决定调整住院预交金额度。

1.城乡居民住院预交金额度由原1500元/人次调整为1200元/人次(儿科结合患儿病情特点及花费相对较低,住院预交金额度由原1500元/人次调整为1000元/人次)。

2.城镇职工住院预交金额度由原1500元/人次调整为1000元/人次。

2025年3月20日起,新政策全面实施,为确保患者及时知晓这一惠民政策,医院将通过医院官方公众号及时进行宣传。

责任编辑:赵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