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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09:23:0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梁永飞 通讯员 董彦军)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西安市灞桥区官厅小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确保孩子能够安全出行。
一、步行安全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切勿闯红灯或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2.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低头玩手机、听音乐或看书,随时观察周围交通情况。
3.不翻越、倚靠护栏或隔离墩,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
4.不在车辆周围或可能行经的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周边路段逗留玩耍,警惕汽车盲区,偶遇大货车时,请尽可能远离。
二、骑行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骑乘电动车的家长和孩子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骑行时注意来往车辆,禁止做横行、逆行、载人、双手脱把等危险行为,当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请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开门杀”。
3.定期检查车辆的刹车、铃铛等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三、乘车安全
1.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有序上下车,不要拥挤推搡。
2.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坐稳扶好,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
3.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的车辆。
一、以身作则
1.家长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开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
3.骑行摩托车或电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4.驾车接送学生时,车辆不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出行,行经学校路段,要礼让学生,减速让行,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行为榜样。
二、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2.教育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3.提醒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文明乘车。
三、监管看护
1.掌握孩子的行踪,了解孩子的出行方式和时间,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看护。
2.督促学生按时出门,准点到校,上学路上不急、不拖、不闲逛。
3.如发现孩子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合作,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