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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持续深化医保支付管理领域改革 有效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

2024-11-20 16:44:3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华)11月20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史文君,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田洪海,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主任张晓茹出席,围绕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管理机制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史文君介绍,医保支付管理是增进群众医保获得感的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制度,不断推进医保改革,特别是深化医保支付管理领域改革,以惠民新举措、改革新成效,推动群众医保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因地制宜,深入学习三明医改经验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全省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从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着力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持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不断深化拓展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具体举措。各地医保部门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现实话题找准改革“小切口”,服务医保“大民生”,创造性开展了“以镇代村”集采、“货比三家”药品比价、“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指尖诊疗、送药到家”等工作,有效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

坚持规范有序,便捷群众就近看病购药

着力提升基层两定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两定机构向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一是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锚定定点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瓶颈,在全国医保系统首次出台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推动药耗集采扩围提质等12个方面,提出40项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医药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统一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范本,明确了医药管理、医疗服务、费用结算、信息建设、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明晰了定点医药机构权利义务,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是探索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在综合评估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和医疗机构信用情况的基础上,指导条件成熟的统筹区推行基金预付模式。共为符合条件的137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资金11.46亿元,有效提升了医保基金支付和结算服务的质效,减轻了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就医诊疗资金的压力,让医疗机构更加专注于医疗服务本身。

四是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不断完善五级经办服务能力,畅通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经办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以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负总责,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卫生室为网点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将医保经办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加快推进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全省已纳入1.77万家,纳入率81%。极大提升医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坚持系统集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以“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为抓手,持续完善体制机制,系统、整体、协同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聚焦关键要素,健全完善机制。优化完善按病组(DRG)/病种分值(DIP)付费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付费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将符合条件的893家医疗机构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病种覆盖率95.89%,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达82.94%,超额完成国家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3年度结算清算工作,实施改革的医疗机构实现结余留用4.78亿元。

二是实施能力提升,开展示范引领。坚持省级培训指导和组建本地专家团队两手抓,专家库人员增加至855名,线上线下培训人员达5万余人。成立医保医疗数据工作组,定期向医疗机构“亮家底”,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保障,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破解难点堵点,深化改革创新。实行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发展。8个市设立基层病(组)种,探索同病同治同价,引导分级诊疗。解决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持续攀升问题,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支付改革,执行就医地结算办法,减轻省内异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遴选24个中医住院优势病种、9个中医日间病房病种和11个中医门诊治疗病种试行符合中医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坚持尽力而为,不断丰富医保目录内涵

持续落实国家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结果,较好满足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实施省级治疗机构制剂增补,不断优化医保药品目录结构。

一是医保药品保障效能稳步提升。6年来,累计将744个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录内药品数量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数量分别达到1698个、1390个,还有基金可支付的中药饮片892个。目录内罕见病治疗药物约80余种,肿瘤放化疗、靶向和免疫治疗等相关药物增加至241个。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将252个药品纳入特药管理范围,实行单行支付政策,重大疾病和长期慢性病等有了更便捷高效的用药选择。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国家谈判药品采购配备,提高创新药品可及性,101个样本医疗机构按时召开了专题药事会,定点医药机构目录内药品配备数量达到2826种。1-10月,国家谈判药品报销1146.81万人次,为群众减负25.28亿元。

二是医保药品目录结果更加优化。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准入程序,自2023年10月1日起将47家医疗机构533种院内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有力推进医疗机构发展和新药创新。

三是项目耗材准入法管理同步推进。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自2024年9月1日起将13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结算4138人,基金支出815万元。稳妥推动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由排除法向准入法管理转变,逐步消除各地间医保医用耗材支付政策和待遇水平间的不合理差异,进一步提高管理科学性和制度公平性。

据悉,下一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特药”用药管理、治疗管理、供药管理和责任医师管理措施,有效提高医保药品保障效能。进一步强化医用耗材管理,形成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为持续缓解三秦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贡献医保力量。

 

责任编辑:唐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