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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17:59:1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余剑)近日,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高陵区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共涉及366240.4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遂作出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4〕第2120240004号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法医保金额366240.41元(备注:已退回);2.处183120.21元的罚款。
据悉,2024年4月2日,西安市高陵区医院因为超标准(频次)收费纳入结算、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药品纳入结算、重复收费纳入结算3类问题,已被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处以146993.59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