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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16:42:0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咸阳市中心医院前身为陕西省第三疗养院,历经70余载发展,“爱国拥军 医心为民”始终融入医院血脉肌理。
近年来,咸阳市中心医院持续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医疗单位优势,聚焦“优质、优先、优惠”,持续探索拥军优属实践。
优惠服务1. 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 优待对象享受健康体检20%优惠;
3. 优待对象住院经医保报销后,给予合规费用自付部分10%的优惠,每次住院最高不超过1000元;
4. 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且年满60周岁的义务兵和“两参”退役人员在医保报销,优抚报销后享受个人自付部分10%的优惠,最高不超过1000元。
(注: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住院不享受住院费用优惠政策)
优待对象类别,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部队文职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其他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配偶、本人父母、子女)。
作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咸阳市中心医院将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在拥军优抚工作中的特色服务作用,给优抚对象提供更多、更好、更实的医疗保障服务,为“最可爱的人”生命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