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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16:08:1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王怡平)6月25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西安市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陕西省委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处处长刘延松,陕西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昊、儿童福利处处长任慧丽,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处长付仲锋出席,介绍《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平表示: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据悉,本次修订的《办法》共十章六十九条,属于实施性立法。在修改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的目标要求,紧扣陕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聚焦家教指导、家庭暴力、心理健康、欺凌防控、防范性侵、网络沉迷等重点难点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的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的有效措施,提炼、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
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的《办法》,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终身禁入制度,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以及其他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录工作人员,须经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查询,对存在残害、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终身禁入。
刘延松在谈及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方面相关的措施时表示:近年来,全省网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开展“清朗”“护苗”“暑期网络环境整治”“网络安全进校园”等专项行动,着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办法》,单设一章“网络保护”内容,要求依法加强网络内容管理,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其中,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重点之一。我们将严格落实《办法》,加强网络行政执法,加大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力度。
在谈及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推动落实《办法》,构建学校保护相关的工作时,付仲锋表示: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与教育两手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落实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和优先保护,构建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办法》,确保教育系统的干部师生普遍知晓和理解《办法》精神;履行行业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和人身安全,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以及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预防校园性侵,推动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协同有关部门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抓好学校保护,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社会对学校保护寄予厚望。我们将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履行学校保护责任,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设平安校园;积极防范治理校园欺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效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学习生活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环境;我们持续在开展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持续推动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减轻未成年人过重学业负担,确保学生和孩子们“上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