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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11:46:18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杜三武 记者 李希)2024年3月18日,郑某彦来到宁强县巴山司法所,反映与亲戚郑某恩因院坝过路问题发生纠纷,申请司法所调解。
郑某彦表示,2008年两家搬迁到安置点建房,郑某彦建房需要从郑某恩门前院坝过路,当时为顺利修房签订了过路协议书。房屋建成后,郑某彦因外出务工很少回家,父母也不常在此地居住。2020年,郑某彦的父亲回家装修房子,在运输材料时需要从郑某恩家门前院坝经过,当时通行就已存在问题。今年过年回家时因天气寒冷便购买了一车煤炭进行取暖,但货车行至郑某恩门前时却遭遇阻拦,双方发生争吵、撕扯,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村上调解未达成和解,复又向巴山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员本着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联合村组干部与中间住户,将郑某恩门口的凹陷地块进行修整,同时拉直道路,将几家住户门口合成一整块地,后期由三方共同使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该路段的使用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至此,一起因院坝过路问题产生的纠纷圆满解决,既践行了“枫桥经验”,又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出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