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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19:02:5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 记者 李孝华 通讯员 陈成 彭坤玲)近日,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求助,称佐龙镇花坝村路边有野生动物疑似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靠近后,猫头鹰只是瞪着眼睛警惕地四处观望,经查看,猫头鹰腿部受伤,导致无法飞行。民警随即联系林业部门,将猫头鹰送往岚皋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助,并喂食葡萄糖以及牛肉等食物以补充体力,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日,岚皋县公安局堰门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堰门镇隆兴村路边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疑似梅花鹿,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联同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至现场,确认该野生动物为小麂幼崽,且腿部受伤,民警和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商议后,联系岚皋县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